1922-04-10
Balzac v. Porto Rico,1922年
Balzac v. Porto Rico,258 U.S. 298,于1922年4月10日判决,是跟随唐斯案进入刑事程序的岛屿案。耶稣·M·巴尔扎克(Jesús M. Balzac),一位编辑,在岛屿法院因诽谤被起诉。他想要第六修正案在州的联邦法院会给他的那种陪审团。最高法院说不。波多黎各仍然是一个非合并领地。第六修正案接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不凭自身力量适用。
琼斯-沙弗罗斯法五年前使巴尔扎克成为美国公民。公民身份,最高法院说,不是合并。国会可以在不造州、不扩展全部宪法程序的情况下创造公民。那句话是本杂志的枢纽。第05课授予了公民身份。第08课说明了公民身份没有自动带来什么。第29课将说明它仍然不是像州里那样的第十四修正案出生地主义。
署名仍然写Porto Rico,国会用于组织法的英文拼写。本面板按原样保留署名。该判决不是关于拼写的。它关于《权利法案》的哪些部分随旗帜旅行。有些旅行。在一个地方诽谤案中接受陪审团审判,最高法院认为,除非国会规定,否则不能。地方法可以提供陪审团。宪法不凭自身力量要求它们。
一个世纪后,人们在论证岛屿居民是二等公民时仍然引用巴尔扎克案。该意见比口号更冷静。它是国会权力的地图。国会没有合并这个领地。因此完整的第六修正案不按其自身条款适用。如果国会后来提供更多,它是通过法令提供的。如果它提供更少,巴尔扎克案就是最高法院1922年没有阻止它的原因。
诚实线是引文。258 United States Reports,第298页。没有凭自身力量的第六修正案陪审团。公民身份不是合并。唐斯案命名了领地;巴尔扎克案命名了一项没有跟随的权利。维基百科可以找到案件。意见是来源。后来的政治地位投票没有推翻它。只有合并、建州或另一个最高法院才能做到。
来源:Balzac v. Porto Rico, 258 U.S. 298 (1922); Ensayo de historia de la Cámara, leyes orgánicas y los Insular Cases。冻结 2026-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