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7-1898
1897年的自治宪章
1897年11月25日,西班牙首相普拉谢德斯·马特奥·萨加斯塔把自治宪章授予波多黎各,并在上一课讲述的自治党数十年的组织之后,把政治和行政自治权授予这座岛屿。一份类似的宪章同时授予古巴:这是西班牙有史以来第一次向其任何省份授予的自治章程。
该宪章授权一个围绕近乎民选的议会结构建立的自治政府,不过它仍然为西班牙任命的总督保留了实权,总督对新机构通过的任何立法都保留否决权。
新政府于1898年2月9日开始运转。在总督曼努埃尔·马西亚斯之下,市政当局在地方事务上获得完全自治,而岛屿自身的立法机构可以制定自己的预算和税收,并在很大程度上按自己的条件接受或拒绝西班牙的贸易条约。
1898年3月举行了普选,波多黎各自治政府于1898年7月17日开始全面运转,仅仅在瓜尼卡的美国入侵前八天,那是本系列的最后一课的主题。同年,还成立了一个分裂团体——正统自治党(Partido Autonomista Ortodoxo),由何塞·塞尔斯·巴尔沃萨和曼努埃尔·费尔南德斯·洪科斯领导,提醒人们即使在终于赢得自治之时,政治分裂仍然存在。
回顾起来,该宪章常被描述为来得太晚,在军事上已经无关紧要。它仅仅在美西战争彻底终结西班牙统治的前几个月生效,这意味着波多黎各的西班牙时代自治政府在实践中的寿命远短于一年,然后便是本系列最后一课讲述的入侵。
来源:Carta Autonómica de Puerto Rico; Historia de Puerto Rico。冻结 2026-08-22。